?第一章 總則?
? ? 第一條 為堅持黨建統領,推進黨建與業務深度融合,大力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激勵和引導廣大干部職工,在服務全省高質量發展中擔當作為、干事創業,比學趕超、創先爭優,省委省直機關工委在省直機關各部門單位廣泛開展勞動和技能競賽。為進一步規范勞動和技能競賽管理工作,結合省直機關實際,制定本辦法。?
? ? 第二條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山東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緊緊錨定“走在前列、全面開創”“三個走在前”總遵循、總定位、總航標,圍繞落實“六個一”發展思路、“六個更加注重”策略方法、“十二個著力”重點任務,以“黨建引領·建 功‘十四五’”為主題,緊扣各部門單位職責任務和核心業務,比履職能力、比攻堅克難、比創新創優、比效率效果、比群眾滿意度,使勞動和技能競賽成為本系統、本領域推進黨建和業 務融合的有效載體,成為省直機關黨建工作服務新時代現代化 強省建設的特色品牌。?
? ?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工會關系隸屬于省直機關工會工委管理的部門單位,由省直機關工會工委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第二章 競賽分類?
? ? 第四條 各部門單位立足本系統本領域實際,組織干部職工依托各自崗位,以高質量高效率完成工作任務為目標開展的勞動競賽。1.服務重大發展戰略勞動競賽。圍繞黃河國家戰略、鄉村振興、海洋強省建設等重大發展戰略,重點在落實黃河流 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綱要、推進“五個振興”、開展新一輪海洋強省建設行動、加快新舊動能轉換等方面開展競賽,包括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能源新材料、智慧海洋、醫養健康和綠色化工、現代高效農業、文化創意、現代金融等。2.推進重大行動創新勞動競賽。圍繞“十大創新”,重點在科 技研發、人才引育、營商環境、數字變革、產業生態、要素保障、民生改善、風險防控、文化宣傳等方面開展競賽。3.便民服務勞動競賽。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辦事窗口和服務機構 中開展競賽。4.黨建創新競賽。圍繞黨建主體責任落實、基層組織力提升開展競賽。重點在黨建品牌建設、黨建與業務融合、組織生活規范和黨支部書記素質能力提升等方面開展競賽。?
? ? 第五條 各部門單位根據對干部職工素質能力的要求,以及專業技術、職業技能的標準,以提升履職能力為目標,開展具體操作技能、解決實際問題的技能競賽。1.基本技能類。圍繞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干部職工應知應會的業務知識開展技能競賽。包括新媒體技術、計算機操作、信息化辦公、網絡安全、輿情處置、公文寫作、公文運轉、調查研究、公務禮儀、崗位職責、操作規范等技能競賽。2.專業技能類。圍繞本系統本領域核心業務開展的專業技能競賽。包括黨建知識、應急管理、搶險救災、測量檢測、安全保障、審理審判、標準制定、數據分析、文藝創作、管理創新等技能競賽。3.服務技能類。在直接面對基層、企業、群眾等辦事窗口中開展服務技能競賽。包括掌握政策規定、熟悉辦事流程、改進辦事方法、熟練使用軟件、優化辦事環境等技能競賽。?
第三章 組織形式?
? ? 第六條 省委省直機關工委與有關部門單位聯合主辦項目。根據各部門單位申報競賽項目情況,擇優選擇一批緊扣省委中心工作、規模大、措施實、效果好的競賽項目,由省委省 直機關工委與有關部門單位聯合組織實施。?
? ? 第七條 省委省直機關工委重點支持項目。從沒有列入省委省直機關工委與有關部門單位聯合主辦的競賽項目中,擇優選擇一批參與面廣、有特色、有前景的競賽項目,省委省直機關工委予以重點支持。?
? ? 第八條 各部門單位自行舉辦項目。各部門單位結合各自黨建和業務實際,圍繞黨建目標、中心工作或核心任務,組織本行業系統開展崗位大練兵、技能大比武競賽, 開展服務中心 工作、職工踴躍參與的競賽活動。?
第四章 推進措施
? ? 第九條 謀劃確定項目。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各部門單位及時與省委省直機關工委溝通協商競賽項目,省委省直機關工委研究確定聯合主辦和重點支持競賽項目,并予以公布,各部門單位自行舉辦競賽項目及時向省直機關工會工委報備。各部門單位對已經研究確定的競賽項目要進行認真謀劃,競賽項目要有一定參與面,可設置基層競賽、選拔賽和決賽等環節,安排基層競賽的可在基層單位普遍開展業務培訓和技能練兵。參加決賽的選手,應為符合相應崗位、職業(工種)規定參賽 資格條件的職工(不含在校學生),其中已在全國、省級比賽 中獲得第一名的和已獲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的,不得以選手身份參賽。未聚焦本部門單位主責主業的競賽項目、參加決賽人數少于15人的,一般不作為勞動和技能競賽項目。?
? ? 第十條 成立競賽“兩委”。競賽項目確定后,要及時成立競賽組織委員會(簡稱組委會)和競賽評審委員會(簡稱評委會)。組委會一般由各主辦單位有關領導以及工會、業務部門負責人等組成,下設辦公室負責競賽活動的具體組織實施。評委會由具備評審資質的人員組成,人數不少于3人,同時可根據需要聘請裁判人員等。?
? ? 第十一條 制定競賽方案。組委會牽頭研究制定競賽實施方案、競賽文件和競賽規程,明確競賽名稱、競賽內容、競賽方式、參賽范圍和人員、競賽標準和要求、競賽起止時間、競賽考評和獎勵辦法等內容;指導并監督具體承辦單位按照要求開展職工培訓、崗位練兵、技能競賽,及時糾正競賽中不規范行為。
? ? 第十二條 開展賽前培訓。圍繞競賽內容,組織選手參加培訓練兵,有條件的部門單位可組織全員培訓、全員練兵等,選拔參賽選手。?
? ? 第十三條 做好競賽總結。競賽項目具體主辦單位要在決賽結束后 15 日內,向省直機關工會工委報送競賽通知、成績通報、競賽總結(包括經驗做法、取得成效、成果轉化、視頻或圖片、下步打算及意見建議等)、競賽預決算明細(工會主席簽字并加蓋工會公章)及單位工會銀行賬戶信息等。競賽項目要在當年11月30日前完成。?
? ? 第十四條 獎勵激勵措施。按照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競賽活動可根據比賽項目設置個人獎、團體獎和組織獎等獎項,以上獎項獎勵范圍不超過項目參與人數的三分之一。經省總工會批準入圍省級競賽項目的第一名獲獎集體和個人,按照規定程序,可作為山東省五一勞動獎狀(章)、山東省工人先鋒號優先推薦對象。競賽項目個人獎金獎勵標準一般不超過3000元。?
第五章 經費保障?
? ? 第十五條 各級工會要根據競賽項目的要求和規模,安排勞動和技能競賽專項經費,也可以爭取行政資金支持。?
? ? 第十六條 省委省直機關工委根據各部門單位競賽決算情況,視情給予經費補助。其中工委與有關部門單位聯合主辦項目,原則上給予競賽項目經費補助不超過 15 萬元;工委重點支持項目,原則上給予競賽項目經費補助不超過 10 萬元;各部門單位自行舉辦項目,根據各部門單位年度開展勞動和技能競賽總體情況,給予各部門單位(不含前兩項已給予經費補助的部門單位)適當經費補助。特殊情況另行研究。?
? ? 第十七條 經費支出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按照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規定的范圍、標準開支,嚴禁超標準安排支出。競賽經費主要用于場地租金、器材購置、培訓、評委、裁判、教練、獎金、獎牌和證書制作等支出。主辦單位不得向參賽選手收取任何費用,不得給獲獎集體發放獎金。?
? ? 第十八條 超過規定時間未按要求開展或開展不規范的項目,取消競賽經費補助及有關獎勵申報資格。競賽經費補助及獲獎選手獎金獎勵管理、使用和發放情況,作為工會經費審計的重要內容。?
第六章 組織領導?
? ? 第十九條 競賽項目實施單位要按照“成立機構、組織發動、推進實施、調研指導、檢查考核、激勵獎勵、總結提升”工作流程,做好競賽全過程管理和總結工作。競賽組委會成員單位要精準對接,加強政策協調、工作協商和信息溝通,建立健全競賽工作機制,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確保競賽活動順利開展。?
? ? 第二十條 各部門單位要大力營造勞動光榮的社會風尚和精益求精的敬業風氣,激發廣大干部職工創先爭優的熱情干勁。要充分利用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勞動和技能競賽的重要意義、要求、激勵措施,調動干部職工參與競賽的積極性、主動性。?
? ? 第二十一條 省委省直機關工委采取現場觀摩、實地調研、查閱競賽總結等方式,對競賽整體開展情況進行評估,不斷提高競賽的針對性、系統性、時效性、嚴肅性和宣傳性。?
第七章 附則?
? ?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省直機關工會工委負責解釋。?
? ?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20年9月4日印發的《省直機關勞動和技能競賽管理辦法》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