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將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有關負責人就如何貫徹實施這部法律回答了記者提問。
記者從司法部獲悉,法律援助法從多方面規定有關便利措施,各地司法行政機關要大力推動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惠民。
一是完善經濟困難核查機制。法律將“申請人提交經濟困難證明”改為“如實說明經濟困難狀況”,實行個人誠信承諾。要指導申請人如實說明經濟困難狀況、進行誠信承諾,不得變相要求申請人提供各類證明;要積極協調民政、稅務等相關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方便核查申請人經濟困難狀況;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發現以騙取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法律援助的受援人,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是創新便民服務方式方法。要落實法律援助法關于免予核查經濟困難狀況的相關規定,簡化程序手續,豐富服務內容。要在法律援助機構和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普遍開設“綠色通道”,完善無障礙設施設備和服務,在法律服務網提供老年人大字版、少數民族語言版、視力殘疾人語音版等服務;要落實特定群體優待服務,推行退役軍人優先受理、優先審查、優先指派,對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實行電話服務、預約服務、上門服務。
三是持續開展“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動。要聚焦新時代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落實《司法部關于開展“鄉村振興 法治同行”活動的通知》要求,創新形式和內容,深入開展法律援助專項活動,保障鄉村困難群眾獲得優質法律援助,實現應援盡援、應援優援。
記者獲悉,自2017年司法部聯合最高人民法院開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以來,全國已有2600多個縣(市、區)開展了這項試點工作,北京等25個省(區、市)實現縣級行政區域試點工作全覆蓋,刑事案件律師辯護率得到了有效提升。法律援助法將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刑事案件被告人納入可以通知辯護的范圍,為進一步推進刑辯全覆蓋提供了法律依據。司法部正在加快推進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指導各地將試點納入法律援助工作范圍,加強人員和經費保障,爭取2022年實現全國縣級行政區域試點工作全覆蓋,2022年底前基本實現審判階段律師刑事辯護的全覆蓋,擴大審查起訴階段律師刑事辯護全覆蓋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