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兩書”制度指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意見書和建議書制度。工會發現用人單位存在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規章、侵害職工合法權益行為時,應當依法督促其及時改正,必要時向其發出《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意見書》。用人單位未按工會意見改正違法行為的,工會可向同級勞動行政等相關部門發出《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建議書》,建議依法查處。
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兩書”制度指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意見書和建議書制度。工會發現用人單位存在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規章、侵害職工合法權益行為時,應當依法督促其及時改正,必要時向其發出《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意見書》。用人單位未按工會意見改正違法行為的,工會可向同級勞動行政等相關部門發出《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建議書》,建議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