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公司陽光采購行為,提高采購質量和效益,持續推動降本增效,促進高質量發展,近期,山東農擔公司在原招標采購管理制度基礎上,優化制定《陽光采購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稱《辦法》),并于近日印發。《辦法》的制定發布,是落實國家和省法規政策要求,促進采購工作提質增效的重要舉措,也是強化公司內控制度建設,推進依法合規治企的重要一步。
《辦法》起草過程中,深入了解了公司成立以來招標采購管理工作情況,總結了相關工作經驗和存在的問題。學習研究招投標、政府采購等相關法律法規,和省財政廳、省國資委采購監管政策,吸收借鑒兄弟省屬企業經驗做法。先后兩次征求公司各部門意見,并組織外部專家嚴格審核把關,經多次修改完善,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研究通過。
《辦法》全文約1.5萬字,全面規定了公司陽光采購管理工作機制、操作流程。一是確定陽光采購工作原則。根據加強陽光采購管理監督的目的,確定企業主體原則、成本效益原則、陽光公開原則、全面控制原則,將合規內控管理要求貫穿于采購執行、監管全流程、各環節。二是明確陽光采購管理責任。明確細化公司陽光采購工作領導小組及陽光采購辦公室、相關部門等主體在采購活動中的職責權限,健全上下銜接、責任明確的工作機制,強化采購人主體責任和采購全生命周期管控體系。三是明確采購信息公開要求。明確規定采購信息公開的范圍、內容和集中統一的發布渠道,確保采購信息發布及時、完整、準確,實現采購信息的全流程公開透明。四是加強采購源頭結果管理。強化陽光采購計劃需求和履約驗收管理,完善閉環管理機制,進一步提升陽光采購科學化、規范化水平,不斷增強對公司高質量發展的支撐保障能力。五是深化采購廉政建設與責任追究。明晰陽光采購紀律要求,強化責任擔當,規范權力運行,努力構建規范透明、廉潔高效、嚴格問責的陽光采購監督管理機制。
為確?!掇k法》全面貫徹落實,公司于日前召開招標代理服務機構座談會,組織新近遴選的招標代理服務機構,開展《辦法》專題宣貫培訓。山東農擔公司首席合規官劉強出席會議并講話,圍繞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服務意識,不斷提高招標代理服務質效、強化代理機構日常管理監督等提出明確要求。下一步,公司將結合推進依法合規治企與廉政建設,進一步強化制度宣貫,推動《辦法》落地生根,圍繞“抓規范、強監督、提效率”的思路,努力打造“陽光采購”,不斷提高采購活動規范化、透明化水平和工作質效,為公司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