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總辦公廳關于印發《基層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工作條例》的通知
工廳審字【1990】58號 1990年11月15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總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各全國產業工會、全總各部門、各直屬單位、各計劃單列市總工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
為了適應工會建設和改革的需要,加強工會經費的審查和監督,把工會經審工作的重點放在基層,使基層工會的經費審查工作做到經?;?、制度化、規范化,為全面履行工會的社會職能,發展工會事業服務,在總結各地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全國總工會1980年2月頒發的《基層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暫行工作條例》進行了修改、充實和完善?,F將修訂的《基層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工作條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實際,認真貫徹執行。